北京市中小学将配备专职心理教师
2001年12月30日 市场报
今后,北京市所有中小学都将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辅导教师,而且,心理教师须持证上岗。这是北京市教委最近出台的《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》中所要求的。首批500名心理教师已在市教委进行了培训。
一项大型调查显示,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总体良好,小学生、初中生和高中生心理健康的比例都在80%左右,而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都只在5%以下。但由于北京中小学生总数已达到170万人,即使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比例只占百分之几,绝对数量也不少。目前,在全市约4000所中小学中,300多所学校已配备了心理教师。为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心理教育,市教委最近出台了《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》。《纲要》指出,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学生学习、个性发展、青春期教育、生活适应、生涯发展等。
依据《纲要》,市教委将成立"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",设计、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方案及考核办法。各区县要成立"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",各校应设立"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室(中心)"、"心理辅导主任"岗位,纳入教师编制。心理辅导主任须经过专门培训、持证上岗,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室要定期开放,每周不少于10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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